深圳房地产律师喻宝,精通《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长期深入研究国家土地、房地产管理、经济政策,在地产规划、税收、财务等方面都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喻宝律师持续服务招商润德长达2年之久,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很好地把握各种界限和尺度,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避免工程项目纠纷、灵活推进新项目的进展,最大化地维护实施主体的合法权益。
具体服务内容:
一、提供与项目土地及房屋确权阶段有关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 协助客户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项目地块范围内土地的确权;
1.2 协助收集、审查项目地块范围内建筑物的权利人的房产权属证明资料,开展尽职调查;
1.3 协助客户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对项目地块范围内建筑物进行查丈、确权及处理;
二、提供项目申报更新单元规划阶段的律师工作内容包括:
2.1 协助客户编制、拟定项目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2.2 协助客户处理项目中与测绘机构、规划编制单位、评估机构等相关单位产生的法律问题,审查相关的合同、文件;
2.3 协助客户向市规划国土委管理局申报项目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并协助与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三、提供项目形成单一主体阶段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3.1 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助客户编制搬迁计划、搬迁补偿基本方案;
3.2 起草、审核《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权利人搬迁承诺书》等房屋搬迁有关的文件;
3.3 协助客户解答权利人(被搬迁人)有关搬迁、城市更新方面的法律问题;
3.4 协助客户审查权利人提出的产权证明文件、索赔方案及其它相关资料,协助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
3.5 协助客户与权利人进行补偿谈判,参与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助办理相关协议的公证或见证手续;
3.6 协助客户办理形成单一主体的其它法律手续。
四、提供与项目办理城市更新单元改造实施主体核准阶段有关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4.1 协助客户与尚未达成《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权利人继续进行谈判,并为相关的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及处理意见;
4.2 协助客户办理项目的实施主体核准手续。
五、提供与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申报及搬迁阶段有关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5.1 协助客户编制项目的《实施计划》,就相关问题协助客户与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协商;
5.2 起草、审核《搬迁工作委托合同》、《搬迁公告》、《搬迁申明》、《注销房地产权利证书委托书》、《放弃房地产权利的说明书》等文书;
5.3协助客户办理与项目相关的房地产证注销手续;
5.4为与项目融资有关的非诉讼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5.5 办理搬迁证据保全公证,协助处理搬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纠纷。
多年来,喻宝房产律师为众多企业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在处理内部管理、经营,外部关系等问题上,喻宝律师以丰富的企业服务经验、有力的业界资源,为企业打通法律沟通渠道,使企业免受讼累,推进项目顺利进行,赢得服务企业的一致好评!